档案馆
 首页 | 本馆概况 | 档案法规 | 业务指导 | 服务指南 | 编研利用 | 下载中心 | 留言板 
 国家档案法规 
 地方档案法规 
 学校档案工作制度 
学校档案工作制度
当前位置: 首页>>档案法规>>学校档案工作制度>>正文
陕西理工大学档案统计制度
2017-04-12 08:41   审核人:

    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《档案馆工作通则》以及国家教委的《高等学校工作

范》等有关要求,为加强我校档案统计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

度。

    一、切实加强对档案统计工作的认识,力求使档案统计工作做到及时、准确、

规范、科学,防治粗枝大叶和弄虚作假。

    二、建立健全档案统计台帐,掌握每年各类档案的收集、整理、利用、销毁

情况,做到帐物相符。

    三、按照上级档案部门规定和要求,每年要认真填写给类档案情况统计报表,

及时报送。

    四、积极创造条件,研究并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技术,进行档案统计管理。

关闭窗口

版权所有:mobile.28365365

查档电话:0916-2641537